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触手怪的宇宙之旅 > 第414章传奇人物爱格伯特

  “我的名字叫做锡德里克·凯西·爱格伯特。”

  “锡德里克这个名号代表着一个伟大的家族,那是这片广袤大陆上的国度还未统一之前就存在的古老传奇,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五千六百年前威弗列德平原的古老文明……”

  这个名为爱格伯特的外星人一开篇就以自己的名字为起点,长篇大论追根溯源。

  从他对“锡德里克”这个家族的描述中,李恒倒是得到了不少有关于这个文明的历史信息。

  五千六百年前的古老文明,换算成标准的地球纪年就是3500年。

  有着详细文字记录与历史器物留存的3500年历史,确实能算得上是历史悠久。

  另外,这颗星球上仅有一片完整的大陆。

  根据“锡德里克”家族的迁移历史,这片大陆上有七片面积广大的平原,威弗列德平原就是其中之一。

  锡德里克这个名称既是这个家族的名号,同时也是这片平原上一条巨大河流的名称,典型的河流文明。

  由于来自海洋的水汽无法抵达大陆的内部区域,所以这片大陆上占地最广大的区域是一片缺少雨水和生命的巨大沙漠。

  地球上的撒哈拉沙漠面积有九百多万平方公里,与欧洲的大小接近。

  但如此巨大的沙漠,与这颗星球上大陆内部的沙漠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

  根据这名外星人记载的家族历史判断,这片大陆的总面积超过3亿平方公里。

  大陆中心的广袤沙漠则占到了这片大陆的三分之二,总面积比整个太平洋还要大。

  “……虽然凯西这个名称不如我的前缀名那样古老且高贵,但同样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

  “可这些都只不过是来自祖先的荣光罢了,那是属于他们的荣耀,却并不属于我。”

  “我,爱格伯特!是比我的祖先更为传奇的存在!”

  在这段开篇叙述的最后是一段影像记录,影像中只有这只生物的上半身,身体上穿着一身泡沫塑料球般的衣物。

  充气鼓囊的泡沫塑料球让这只生物看起来相当肥胖,第一眼看去就给人以“肥头大耳的暴发户”的印象。

  头部的外形接近于蜥蜴,外貌有些像是某些幻想故事中的半龙人。

  除了眼睑以外,眼睛上还覆盖着一层类似鳄鱼的透明瞬膜,如同天然的防护镜。

  身体表面覆盖着一层凸起的细密微小鳞片,呈现出淡淡的黄绿色。

  鳞片并不坚硬,反而相当柔软,看上去就像是刚刚出芽的柔嫩小草。

  头部的样貌虽然很像是蜥蜴,但那些细密鳞片不同于变温动物的蜥蜴或者蛇类的鳞片,更像是特化后的粗大毛发。

  皮肤表面存在排除汗液的毛孔,有着良好的蒸发散热机制。

  脑袋的顶部相当突兀地生长着一大片颜色呈现鲜红的角质鳞片,有些像是雄鸡的鸡冠。

  这就是这名外星人爱格伯特的形象。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这幅样貌是“伟大血脉的后裔传承”。

  尤其是头上那顶与同族差异甚大的血色头冠,表明了他第225代皇室后裔的高贵身份。

  在这段开篇历史追溯之后,爱格伯特又开始了大段的自我介绍,从头到尾细致地讲述了自己的生平。

  “我的母亲告诉我,当我诞生的时候,整座城市的人都向着天空望去。”

  “他们在心中呼唤着那个即将降世的神圣伟人,渴求着他为这个纷乱的世界带来一丝光明。”

  “我的母亲听到了他们心中的渴求与呼唤,为我取名为【爱格伯特】。”

  “这是威弗列德平原的古语,形容的是一种传说中光芒万丈的美丽宝石,象征着爱与智慧。”

  ……

  “美丽的瓦尼特绕着格尼斯转过了五圈之后,我的年龄来到了五岁。”

  “我终于要离开家门,去往城市中心的学校,让那些迷惘的人们感受到我的光芒!”

  爱格伯特在这里又配上了一段影像记录,这时候他的身体上没有覆盖着泡沫塑料球一般的外衣。

  那是一种类似于蜥蜴与袋鼠混合的生物。

  粗大的双腿直立行走,尾部的大尾巴像是第三条腿一样撑起身体,同时还能维持身体的平衡。

  比起强壮的大腿和尾巴,双臂则显得相当瘦弱,但手臂前端的四根手指分明纤长,很显然相当灵活。

  双手各有四根手指,这应该便是这群外星人八进制计数法的来源。

  除了脑袋上的那块红色鳞片之外,爱格伯特黄绿色的身体上也长着一块块红色的斑痕,就像是天生穿了一件迷彩服。

  或者说,更像是一种皮肤病。

  后面的信息证实了李恒的猜测,爱格伯特在母亲的要求下穿上了一身“用于遮掩绚烂光芒”的外衣。

  根据这片大陆的大小判断,爱格伯特所在的这颗星球很大,比起地球要大上好几倍,重力也比地球更大。

  更大的重力带来的就是更厚重的大气,星球表面的大气压是标准大气压的六倍以上。

  仅仅是每小时二三十千米的低速,在这颗星球上就能感受到巨大的空气阻力。

  那些小草般细密的柔软鳞片能在高速奔跑时能够协调体表气流,减少体力消耗,类似于海洋中鱼类鳞片的作用。

  虽然步入了文化阶段之后,穿衣打扮也成了生活的一环,因为羞耻心也会有不少人选择遮掩自己身体的私密部位。

  但那些穿衣打扮几乎都仅仅是带个帽子,穿条短裤,披一条丝带围巾这种等级。

  大部分人都喜欢裸露自己的身躯,用自己的身体去感受大气的自然流动。

  爱格伯特的这副打扮,就像是人类在大夏天裹着厚棉袄,在普通的泳池穿着全套的潜水服。

  到这里为止,李恒也理解了爱格伯特这种奇葩性格的起源。

  因为天生的皮肤异变,他的母亲害怕他因此受到歧视,所以提前给他打了预防针。

  锡德里克家族的历史故事肯定没什么问题,爱格伯特性格虽然有些古怪,但也并不傻,后续肯定会自己去寻找资料。

  但这种古老家族的血脉没什么实际意义。

  能够穿过千年历史一直遗传下来的基因,血脉都扩张到了整个世界。

  往前追溯500年以上,同一个国家国民的祖先可能就是同一个人。

  前往追溯2000年,唯一可能存在的就是人种学种族之间的差异。

  “全城的人都在呼唤你的名字”则百分百是他母亲编出来骗他的谎话。

  就是为了让他对自己的诞生能拥有充足的自信,让他自豪于那些与众人不同之处。

  以结果来看,这些做法没什么问题,只不过效果好得有些出乎意料。

  在这日复一日的鸡汤灌输下,爱格伯特的自信心膨胀到了极致。

  他写下的这本个人传记中将这种膨胀的自信心完全体现了出来,至少爱格伯特在那个外星文明中绝对算不上是什么伟大的传奇人物。

  只能说,算是一个名声响亮,运气也不错的家伙。

  可以将他类比为地球福布斯排行榜前列的那些人物,但远远算不上是位于整个时代中心的伟大人物。

  这种好运气也延续到了他向星空发射的留声机上,穿越了五亿年的时光,被李恒这个来自银河系的探索者发现。

  将这部自吹自擂,充满了主观意见的个人传记快速浏览了一遍,李恒从中总结出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首先是这个外星文明所在的星球,那是一颗名为“瓦尼特”的类地行星。

  意译过来的含义与地球类似,都是用于形容大地的词语,这群外星人同样是生存在陆地上的智慧生命。

  按照地球人的称呼习惯,也可以将他们称为瓦尼特人——虽然两者其实是不同语言中的两个近义词,类似于“地球”与“earth”的关系。

  这颗类地行星的质量是地球的3.6倍,直径一万八千公里,地表重力加速度是地球的1.7倍。

  因为这种重力的差距,这颗星球上很少有十几米高的大片森林。

  陆地上的植物大多都是低矮的灌木与平坦的草原,山脉丘陵地形也很少。

  星球上的生物体型比地球上的要小上一大截,没有长颈鹿或者大象这种体型的高大陆地生物,大型食草龙那种体型的巨大生物更是从未存在过。

  行星的中心恒星格尼斯则是一颗表面呈现橙黄色的黄矮星,名称来源于古老神话中的神明。

  光度约为太阳的0.8倍,温度与太阳表面温度差距不会超过500度,与太阳的光谱构成相当接近。

  因此星球上的植物同样呈现出绿色,主要吸收恒星的红色与橙色光芒。

  根据爱格伯特个人传记提供的信息,李恒得到了这一外星种族的基本信息。

  恒温卵生动物,一次生育1至3个,孵化时间为40~45个地球日。

  成长发育速度比起人类快得多,但寿命也更为短暂。

  5~6个地球年后发育至性成熟,理论自然寿命65个地球年,实际寿命一般在50~55之间。

  成年个体的身高在1米~1.2米,体长1.7米~2米。

  尾长占到体长的一半,双臂短小瘦弱,双腿粗壮强大。

  体表覆盖有黄绿色的柔软鳞片,可以用于调节气流。

  擅于奔跑,最高时速能达到每小时四十千米,拥有强大的耐力和超凡的视觉。

  虽然双臂短小且力量较弱,但指关节却异常灵活,关节数量比起人类手指更多。

  手指能轻松做到180度弯曲,灵活程度还要胜过21世纪的普通地球智人。

  比较奇特的是他们那占到身体一半长度的尾巴,尾巴的末端宽大且扁平,有些像是手掌,可以用于抓握物体。

  这让他们的尾巴不仅可以在奔跑时维持平衡,还可以用于抓握工具、投射石块等等,弥补了短小双臂力量的不足。

  在这颗重力为地球1.7倍的星球上,这种身体素质已经是食物链顶端的大型生物,天然就是星球上的顶尖掠食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