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触手怪的宇宙之旅 > 第93章 飞天

  一个月后。

  漂浮在太空中的巨大不规则圆柱体已经成型,一片片巨大的散热板从圆柱表面伸展而出,如同一只巨大的毛毛虫正在羽化,伸展着自己薄薄的翅膀。

  中心圆柱的其中一端,最后一个仿星器被启动,这根巨大的柱子现在就已经拥有了能够在太空中自由移动的力量。

  “天宫1号为您服务,机体完整性检测中……”

  “完整度19.99%,发现539处零件错误,正在调整中……”

  “调整完成,完整度20%”

  中心圆柱的质量在规划中只占到整个天宫的20%,这也是天宫最重要的核心部分,其余的部分随时都能连接与断开。

  到了这一步,后续的工作就没有多少技术问题了,那些被拼装好的轨道零件将会被天舟送入太空,被那些小型维修船慢慢地拼装到一起。

  李恒没有将这具身体的血肉崩溃,现在他漂浮在距离空间站不远的太空中,体表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色晶壳层,这是如同白壳球外壳一样的新型宇宙服主要材料。

  比起过往搭载着复杂维生系统,为脆弱的人体提供氧气、保温、正常大气压的厚重宇航服,这样一件薄薄的宇航服看上去跟普通的雨衣没什么两样。

  这种短期维生的轻型宇航服能够支持一个新人类在没有大气的外太空活动3天左右,这个超小型的生态系统只用黑晶、水以及微生物构成了一个生态循环,当能量耗尽的时候就会失去作用。

  这些超轻型宇航服仅适用于新人类,其中的微生物是不同于地球上原有生物的全新种类。

  普通人在这些宇航服里并不能存活多久,单单内部不到5摄氏度的低温就会让他们维持恒温的身体细胞难以适应走向死亡。

  新的材料和储能技术让外层变得更薄更轻,新人类强大的身体让他们无需原本复杂的维生系统,两者结合才造就了这些轻薄的太空服。

  现在,李恒和身旁的空间站一同以每秒7.9千米的速度绕着地球飞行,他能够清楚地看到宇宙中的粒子流穿过地磁场时激发的蓝绿色光芒。

  背部的白色晶壳慢慢地改变着形状,下一刻汹涌的粒子流从背后喷出。

  脱离了近地轨道,他的速度逐渐加快,没有大气的太空无法阻拦他的运动,片刻之间就达到了20km\/s。

  单单他的起步速度就超过了过去的化学能探测器,以他现在的速度到达月球只需要不到6个小时,天宫1号空间站距离他越来越远。

  地球表面显眼的灯光变得越来越淡,原本遮蔽了视线的巨大地球开始显现出自己的原貌,星空中恒星的光芒渐渐压过了人类文明的灯光。

  距离地面5000千米时,李恒已经能够看到这个巨大星球的原来样貌,4300万千米以外的金星从这颗巨大岩石行星的背后显露出明亮的小小光点。

  随着他不断地加速,他与地球的相对速度已经超过了每秒50千米,距离地表一万千米时,耀眼的光芒从这颗巨大行星的背后一跃而出,他看到了照耀着地球另一面的太阳。

  三颗小小的光点就在巨大光球的一旁,除了金星之外,那是反射着太阳光芒的木星和火星。

  天空的另一边,位于大犬座的天狼星从8.6光年外向着星空散发着光和热,这颗夜空中仅次于太阳的明亮恒星,在二十八星宿中属于井宿。

  在地球文明古时的神话传说中,这颗恒星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

  古埃及人将天狼星当做女神索普德特,因为它几乎每年准确地于7月19日升起,尼罗河通常在这之后就会开始泛滥,泛滥带来的淤泥将使河边的田地变的肥沃。

  古罗马人在4月25日左右庆祝天狼星的消失,祭祀一只狗,以及熏香、葡萄酒和一只羊,以使天狼星的放射物不会在当年的小麦作物上造成小麦锈病。

  距离地球三万六千公里,此时李恒相对地球的速度已经达到了每秒100千米,完全脱离了卫星的工作范围。

  他只花了十几分钟就来到了这里,这个速度相对于光速慢的可怜,但却是化学能载人飞船难以企及的速度。

  太阳的光芒照耀在地球的一侧,在李恒的眼中形成了一道明亮的、弯弯的蓝色月牙。

  距离地球十二万千米,此时的岩质行星在他眼中已经和散发着无尽光热的太阳大小相差无几。

  李恒伸出双手,像是握住两颗鸡蛋一样将太阳和地球放在手心之中,微眯着眼睛注视着这个星系古老的生命之源。

  存在了50亿年的太阳仍旧向外散发着无尽的光和热,它还将继续存在数十亿年,在生命的尽头膨胀为巨大的红巨星,将水星、金星、地球吞噬,最终变为一颗白矮星。

  不同于以光速行动时的那种感觉,理论上来说,以光速行动的事物时间将会完全静止。

  因为钟慢尺缩的效应,他将会无知无觉地化为流光向着某个方向无止尽地远去。

  或许直到这个宇宙热寂都不会再醒来,就和进入了黑洞没什么两样。

  被他称之为以太的物质让他能够在光速行动中仍旧保持清醒,感知到时间的流逝,但是观察到的电磁波与低速状态下完全不同。

  来自宇宙的微波会发生蓝移,整个宇宙会充满了无尽的可见光,这些光芒被拉长成线,缩成一个小小的光点挤满他的整个视野。

  在光速下他根本无法分辨这个世界的事物,他只能找准目标和方向,掐着时间以光速越过一段计算好的距离。

  相对于他这颗奇怪的大脑而言,他本身仍旧很弱,依旧只能利用很小一部分的力量。

  用这具血肉之躯,李恒漂浮在这空无一人的太空中,来自宇宙遥远时空的光芒刻印下了时间的痕迹,在他眼中形成了一幅奇幻瑰丽的图景。

  一个小时之后,距离地球接近30万千米时,反射着太阳光芒的、明亮的月球已经变得比远方那个暗淡的岩石行星更加显眼,此时的地球在李恒眼里已经比太阳小得多了。

  来自地球的引力作用越来越小,他即将脱离这颗星球的束缚,到达地月的引力平衡点,然后被月球的引力捕获。

  从停留在地月拉格朗日点L1上的卫星旁边飞过,李恒敏锐地感受到身体在那一刻受到的引力发生了改变。

  距离月球表面三千公里时,李恒开始准备减速,此时他的速度在月球引力作用下接近了每秒120千米,二十五秒后就会以比陨石还要快的速度撞击到月球表面。

  月球已经不再像是地球上看到的明亮白色玉盘,而是布满了坑坑洼洼的陨石坑的白色沙漠。

  从外形上看去就和被几万颗核弹炸过的地面一样,到处都是死寂惨白的砂砾。

  此时他的动能大约相当于一百吨tnt,如果李恒毫不减速直接撞击到月球表面,大概会在这片庞大的陨石坑中留下属于自己的一份小小痕迹,这具血肉身体则会在撞击中大半都化为粉末。

  过去的载人航天器需要通过多次的缓慢减速逐渐进入月球轨道,人类脆弱的身体让他们不得不缓慢地、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

  对于现在的人类来说,身体变强之后能够承受更大的加速度,许多以前危险的环节都不再是问题。

  但是,即使是新人类也不可能像李恒这样只靠肉体从地球横渡到月球,更不可能让载人飞船以如此高的速度接近到月球表面这么近的距离。

  这种事目前只有李恒会做,对于他来说,血肉之躯只是他体验世间万物的躯壳,细胞崩溃不过是损失一部分物质的小问题,就跟一件衣服坏了没什么区别。

  他身体上一小部分的血肉物质被他直接作为了推进剂,这部分血肉与反物质反应后化为了速度每秒上千公里的高能粒子,汹涌的粒子流从他背后喷涌而出。

  在这种强大的冲击力之下,李恒这具身体的骨骼和肌肉尽数断裂,外面的那层白色晶壳也有一半以上化为了碎片。

  白色晶壳的碎片一部分高速坠落向月球表面,还有一部分飘散在太空中斜斜的向着远离月球的方向而去,它们的速度大大超过了月球每秒2.4千米的逃逸速度。

  这种蛮横的推进减速方式就和正面挨上了一发大型粒子炮没什么区别,即使是成为觉醒者的人类在太空中受到这样的攻击也不太可能活的下来。

  虽然过程略显血腥,有些简单粗暴,但是效果却相当之好,比起绕着月球转上一个小时慢慢减速,这种方式要快得多。

  在喷出了体重百分之一左右的物质用于减速后,他的速度瞬间降到了不到每秒三十千米。

  距离月球表面不到10千米时,又是一次剧烈的物质冲击,第二次减速后他的速度已经不到每秒2000米,月球的引力开始拉着他的身体缓缓向着下方坠去。

  十几秒之后,大片的砂石被挥洒向天空,只有地球六分之一的引力让这些月壤颗粒比在地球上飞的更高更远,看上去就像是一场声势浩大的爆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