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剑来 > 第四百七十一章 听说你要问剑

  铁符江畔,几位高冠大袖的老夫子带头走在前方,身后是儒衫的年轻男女,显然皆是儒家门生。

  队伍如同一条青色长蛇,人人高声朗诵《劝学篇》。

  江水潺潺,书声琅琅。

  队伍中,有位身穿红衣的年轻女子,腰间别有一只装满清水的银色小葫芦,她背着一只小小的绿竹书箱,过了红烛镇和棋墩山后,她曾经私底下跟茅山主说,想要独自返回龙泉郡,那就可以自己决定哪里走得快些,哪里走得慢些,只是老夫子没答应,说跋山涉水,不是书斋治学,要合群。

  期间经过铁符江水神庙,大骊品秩最高的江水正神杨花,一位几乎从不现身的神灵,破天荒出现在这些书院子弟眼中,怀抱一把金穗长剑,目送这拨既有大隋也有大骊的读书种子。照理说,如今山崖书院被摘掉了七十二书院的头衔,杨花身为大骊名列前茅的山水神祇,完全无需如此礼遇。

  可搬迁到大隋京城东华山的山崖书院,曾是大骊所有读书人心中的圣地,而山主茅小冬如今在大骊,依旧桃李盈朝,尤其是礼、兵两部,更是德高望重。

  而杨花曾经还是那位宫中娘娘身边捧剑侍女的时候,对于仍在大骊京城的山崖书院,仰慕已久,还曾跟随娘娘一起去过书院,早就见过那位身材高大的茅老夫子,所以她才有今日的现身。

  在铁符江和龙须河接壤处的那处瀑布,早有人等候已久。

  披云山林鹿书院的几位山主,还有龙泉郡太守吴鸢,袁县令,曹督造,都位列其中。

  还有一位李氏老人,正是福禄街李氏家主,李希圣、李宝箴、李宝瓶三兄妹的爷爷。元婴境修为的老人,如今已是大骊头等供奉,只是一直没有对外宣扬而已。

  大骊宋氏当年对于掌握了绝大多数龙窑的四大姓十大族,又有不为人知的特殊恩赐,宋氏曾与圣人签订过密约,宋氏准许各个家族中“截留”一到三位修道之才的本命瓷,在历代坐镇此地圣人的眼皮子底下,准许破例修行,并且能够无视骊珠洞天的天道压胜与秘法禁制,只不过修行之后,无异于画地为牢,并不可以擅自离开洞天地界,不过大骊宋氏每百年又有三个固定的名额,可以悄悄带人离开洞天,至于为何李氏家主当年明明已经跻身金丹地仙,却一直没能被大骊宋氏带走,这桩密事,想必又会牵扯甚广。

  李氏老人到底是一位元婴地仙,遥遥便见着了那位心爱孙女,顿时满脸笑意,怎么都遮掩不住。

  只是不知为何,总觉得自己孙女还是跟当年那般不合群,独来独往的模样,可好像又有些不一样,老人突然既欣慰又失落。

  小宝瓶到底是长大了,就这样偷偷摸摸长大了啊,真的是,也不敢那么疼她的爷爷打声招呼,就这么悄悄长大了。

  隔代亲,在李家,最明显。尤其是老人对年纪最小的孙女李宝瓶,简直要比两个孙子加在一起都要多。关键是长孙李希圣和次孙李宝箴,哪怕两人之间,由于他们母亲偏袒太过显眼,在下人眼中,双方关系似乎有些微妙,可是两人对妹妹的宠溺,亦是从无保留。

  背着那只老旧小巧的小竹箱,李宝瓶独自走在水浅、声却比江水更响的龙须河畔。

  其实队伍不远处,与两个好友一起的李槐,还有与一位书院先生言语交流的林守一,也都背着样式相仿的竹箱。

  三只竹箱,都是出自一人之手,不像才怪了。只不过李宝瓶那只做得最早,材质却最普通,只是最寻常的青竹,林守一和李槐是过了棋墩山之后,陈平安用魏檗的奋勇竹打造而成,反而这么多年过去,依旧颜色翠绿欲滴。

  至于最后在大骊关隘那边才第一次与陈平安相逢的于禄和谢谢,可就没有这份待遇了。

  大骊北岳正神魏檗并未出现,圣人阮邛也没有露面。

  一位曾经与茅小冬拍过桌子、然后被崔东山谈过心的山崖书院副山主,有些皱眉,大骊此举,合理却不合情。

  真正分量最重的两位,都如此无视了山崖书院。

  关键是林鹿书院也好,郡城太守吴鸢也罢,好像都没有要为此解释一二的样子。

  这位出身大隋世族的副山长心中难免唏嘘,说到底,还是双方国力的此消彼长使然,遥想当年,我大隋和那卢氏王朝山川版图上,有多少大骊读书人慕名而来?以与两国名士有过诗词唱和而沾沾自喜。

  队伍停步,书院老夫子们与大骊那些人客套寒暄。

  李宝瓶瞧见了自己爷爷,这才有点小时候的样子,轻轻颠晃着竹箱和腰间银色葫芦,撒腿飞奔过去。

  老人笑着嚷嚷道:“小宝瓶,跑慢些。”

  李宝瓶在老人身前一个急停站定,笑着,大声喊了爷爷,笑容灿烂,

  老人言不由衷地埋怨道:“大姑娘家家的了,不像话。”

  不远处,大隋豪阀出身的马濂见到了终于露出笑颜的那位姑娘,他松了口气,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刘观看到这一幕,摇头不已,马濂这只呆头鹅,算是无药可救了,在书院就是如此,几天见不到那个身影,就失魂落魄,偶尔路上遇见了,却从来不敢打招呼。刘观就想不明白,你马濂一个大隋头等世家子,世代簪缨,怎么到头来连喜欢一个姑娘都不敢?

  李槐是知道内幕的,先前书院收到了陈平安从龙泉郡寄来的书信,李宝瓶就打算告假返乡,只是当时书院夫子没答应,就在李宝瓶准备翻墙跑路的时候,突然传出个消息,茅山主要亲自领路,带着一部分书院弟子去往大骊披云山,一路游历,然后与林鹿书院切磋学问,此外,就是可以观看一场千百神灵携手夜游访山岳的稀罕事。

  还是怪李宝瓶自己,说是要给她的小师叔一个惊喜,先不告诉落魄山那边他们可以回乡了。

  结果走到半路,李宝瓶不知道从哪儿得了消息,可能是收到了家书或是什么,然后就开始没有精气神了,越来越沉默寡言,恢复了前几年她在书院读书的光景。如今在山崖书院,随着李宝瓶的读书越来越多,越来越快,跟人请教的次数,抛出来的问题,反而越来越少,起先书院几乎人人都被问倒的夫子先生们,竟是人人觉得寂寞了,没了那些刁难,还真不适应,怀念当年那个一本正经与他们问怪问题的红棉袄小姑娘。

  山崖书院学子需要先到了披云山的林鹿书院,接下来才有两天的自由行动,然后重新聚在林鹿书院,观看那场大骊北岳举办的山水夜游宴。

  一行人浩浩荡荡穿过了小镇。

  李氏老人没有去往福禄街祖宅,而是打算跟随小宝瓶一起入山,当然作为一位元婴修士和大骊头等供奉,本身儒家学问又深,老人没有陪在李宝瓶身边,那只会让孙女更加远离大隋同窗。

  在大隋书院学子刚刚离开小镇,路过那座真珠山后,一个手持行山杖、腰间刀剑错的黑炭丫头,身边跟着一头身形矫健的黄狗,一起奔跑,她个儿矮,瞧不见队伍当中那一袭红色,就跑到了自家师父的山头上,这才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使劲挥手,中气十足喊道:“宝瓶姐姐!我在这里,这里!”

  李宝瓶猛然转头,看到了裴钱蹦蹦跳跳的身影,她赶紧离开队伍,跑向那座小山头。

  李槐乐了,停步不前,留在队伍最后,然后大声嚷嚷道:“裴钱!我呢我呢?”

  裴钱翻了个白眼,没搭理他。

  刘观和马濂幸灾乐祸,哈哈大笑。

  这些年,裴钱时不时会写信去往大隋书院,信上偶尔也会提及马濂和刘观这两个她心目中的马前卒,毕竟约好了以后要跟李槐一起行走江湖,寻宝挖宝,五五分账。但是如果身边没有几个摇旗呐喊的小喽啰,显不出她的身份,马濂比较笨,但是忠心耿耿,刘观心眼多,可以当个狗头军师。

  李宝瓶跑向真珠山,裴钱跑下真珠山,两人在山脚碰头。

  李宝瓶伸手按住裴钱脑袋,比划了一下,问道:“裴钱,你咋不长个儿呢?”

  裴钱如遭雷击,闷闷不乐。

  宝瓶姐姐,太不会说话了唉,哪有一开口就戳人心窝子的。

  李宝瓶突然说道:“没事,有志不在个儿高。”

  裴钱心情略好,“对对对,我志向高远,在落魄山人尽皆知,师父都认的。”

  说到这里,裴钱转头斜了一眼那条趴在不远处的土狗。

  后者耷拉着脑袋,不敢跟这个手持行山杖的家伙正视。

  说到师父,裴钱安慰道:“宝瓶姐姐,别伤心啊,我师父不晓得你们要来,这才自个儿跑去江湖了,千万别伤心啊,回头我见着了师父,我就帮你骂他……嗯,说他几句……一句好了。”

  已经快要比裴钱高出一个脑袋的李宝瓶笑问道:“你怎么在小镇待着,没在落魄山练习你那套疯魔剑法?”

  裴钱挺起胸膛,踮起脚跟,“宝瓶姐姐你是不知道,我如今在小镇给师父看着两间铺子的生意呢,两间好大好大的铺子!”

  李宝瓶一脸讶异道:“你都已经这么厉害了?”

  裴钱使劲点头,“宝瓶姐姐如果不信,我可以现在就带你去骑龙巷!那儿的春联、门神,还有福字春字,都是我亲手张贴上去的。”

  李宝瓶嗯了一声,赞赏道:“不错,个儿不高,但是已经能够给小师叔分忧了。”

  裴钱笑得合不拢嘴,宝瓶姐姐可不轻易夸人的。

  李宝瓶回头看了眼队伍,对裴钱说道:“我要先去披云山林鹿书院,等安置好了,我就下山找你玩儿。”

  裴钱看着个儿高高、脸蛋瘦瘦的宝瓶姐姐,像是想起了什么,刚才还满心欢喜的小丫头,突然一下子哭了起来,低着头,用手背擦拭眼泪,呜呜咽咽道:“宝瓶姐姐,师父这次回家,可瘦了!比你还瘦,瘦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了,师父没有说什么,可是我知道,师父在书简湖那边的五年时间,过得半点都不好。宝瓶姐姐,你读书多,本事大,胆儿大,师父又那么喜欢你,你这些年也不去看看师父,师父见着了你,肯定比见着了我还要高兴的……说不定就不会觉得那么累了。”

  李宝瓶笑了起来,转头远望南方,眯起一双眼眸,有些狭长,脸蛋儿不再如当年圆乎乎,有些鹅蛋脸的小尖了。

  她弯下腰,帮裴钱擦去泪水,轻声道:“好啦好啦,怨我怨我。”

  裴钱哭完鼻子之后,有些心虚,“对不起啊,宝瓶姐姐,我胡说八道哩。”

  李宝瓶拍了拍裴钱肩膀,笑道:“回见。”

  裴钱点点头,看着李宝瓶转身离去。

  宝瓶姐姐,背着那个小竹箱,还是穿着熟悉的红衣裳,但是裴钱望着那个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很担心明天或是后天再见到宝瓶姐姐,个头就又更高了,更不一样了。不知道当年师父走入山崖书院,会不会有这个感觉?当年一定要拉着他们,在书院湖上做那些当时她裴钱觉得特别好玩的事情,是不是因为师父就已经想到了今天?因为看似好玩,可人的长大,其实是一件特别不好玩的事儿呢?

  裴钱挠挠头,一跺脚,懊恼不已,自己如今好歹是两间铺子的三掌柜,怎么就不记事呢,她从袖子里掏出两串用油纸包好的糖葫芦,忘了给宝瓶姐姐了!

  她唉声叹气,放回袖子一串糖葫芦,留下一串,自顾自啃咬起来,滋味真不错,至于买糖葫芦的钱,是石柔出的,她也真是的,自己不过就是在压岁铺子里边,多念叨了几句糖葫芦的事情,多问了石柔几句,听没听见小贩走街串巷叫卖糖葫芦的声音,一来二去,石柔就主动塞了一把铜钱给她了,说请她吃的,不用还钱。这多不好意思,她裴钱又不是那种馋嘴的孩子了,就使劲盯着石柔手心的铜钱,然后摇着头摆手,说不用不用。不过最后她还是收下了,盛情难却。

  吃完了糖葫芦,袖子里那串就留着好了,毕竟钱是石柔出的,回去送给她,至于宝瓶姐姐那份,明儿她自己出钱好了。

  江湖人行事,就是如此豪爽。

  裴钱挥了一通行山杖,瞥见远远躲开的那条土狗,一瞪眼,土狗立即夹着尾巴跑到她身边趴着。

  裴钱蹲下身,一把抓住它的嘴,怒道:“小老弟,你怎么回事,个儿这么矮,你是矮冬瓜吗?丢不丢人?嗯?开口说话!”

  它莫名其妙得了一桩大福缘,实则早已成精,本该在龙泉郡西边大山乱窜、好似撵山的土狗一动不动,眼神中充满了委屈和哀怨。

  它如今开窍通灵,靠山又是龙泉剑宗,在西边群山之中,也算一头谁都不会招惹的山水精怪了,可是距离开口人言与化为人形,其实还差了些道行。

  裴钱使劲攥着土狗嘴巴不松手,她瞪大眼睛,“不说话就是不服气喽?谁给你的狗胆?!”

  它一动不敢动。

  裴钱手腕一拧,狗头跟着扭转起来,土狗立即呜咽起来,裴钱气呼呼道:“说,是不是又背着我去欺负小镇上的大白鹅了?不然为何我只要每次带上你,它们见着了就跑?你知不知道,什么叫拳高莫出?!气死我了,跟着我混了这么久江湖,半点不学好。”

  那条土狗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

  当年是谁骑着一只大白鹅在小巷子乱窜?

  裴钱好不容易放过了土狗,松开手,站起身,拍拍手,突然她使劲眨了眨眼睛,伸手揉着。

  上次在骑龙巷吃过师父递过来的那颗珠子后,就经常这样,双眼发酸,倒是不疼,就是有些心烦,害她好几次抄书的时候,一个眨眼,笔画就歪斜了,没写得工整,就得重新写过,这是师父为数不多的规矩之一,她一直照做,哪怕如今已经没人管她的抄书了。

  而且她偶尔望向写满字的纸面,总觉得有些字会动,只是当她定睛一看,又很正常,一个一个字规规矩矩躺在纸上。

  裴钱打算借着之后带宝瓶姐姐去落魄山的机会,问一问成天在山上游手好闲的朱老厨子,反正他什么都懂,实在不行,就问问山神老爷魏檗,再不行,唉,就只能去竹楼二楼那座龙潭虎穴,请教那个一言不合就要教她拳法的老先生了,老先生不就是仗着岁数大,气力比师父多几斤几两而已,懂什么拳法?能有她师父懂吗?老头儿懂个屁嘞!

  裴钱开始大摇大摆走向小镇,仰着脑袋不看路,高高挺起胸膛,大声道:“走路嚣张,敌人心慌!若是朋友,宰了土狗,我吃肉来你喝汤!”

  那条土狗夹着尾巴,乖乖跟在裴大女侠身后。

  ————

  小镇愈发热闹,因为来了许多说着一洲雅言的大隋书院学子。

  李槐带着刘观和马濂去了自家宅子,破落不堪,刘观还好,本就是寒苦出身,只是看得马濂目瞪口呆,他见过穷的,却没见过这么家徒四壁的,李槐却毫不在意,掏出钥匙开了门,带着他们去挑水打扫屋子,小镇自然不止铁锁井一口水井,附近就有,只是都不如铁锁井的井水甘甜而已,李槐娘亲在家里遇上好事、或是听说谁家有不好事情的时候,才会走远路,去那边挑水,跟杏花巷马婆婆、泥瓶巷顾氏寡妇在内一大帮婆娘,过招切磋。

  刘观是个懒鬼,不愿动,说他来烧火起灶负责做饭,李槐就带着马濂去挑水,结果马濂那细皮嫩肉的肩头,苦不堪言,看得水井旁的女子笑话不已,容貌清秀的马濂满脸涨红。

  李宝瓶到了小镇,先回了趟家,娘亲的眼泪就没停过,李宝瓶也没忍住。

  李宝瓶离开了福禄街,去那条骑龙巷,熟稔得很,如今变成小师叔的那两家铺子,当年本就是那个羊角辫儿的祖传产业,李宝瓶小时候没少去,何况李宝瓶在小镇内外从小跑到大,大街小巷,闭着眼睛都能逛下来。只是这次走得慢,不再风风火火了。果然在压岁铺子那边看到了坐在板凳上苦等自己的裴钱,李宝瓶这才加快步子,在铺子待了一会儿,就和裴钱去泥瓶巷,发现小师叔的祖宅干干净净,都不用打扫,李宝瓶就带着裴钱回福禄街。

  裴钱蹲在那口小水池旁边,瞪大眼睛看看石子,看看据说养在里边很多年了的金色过山鲫,是小师叔当年送给她的,以及更久的一只金色小螃蟹,则是宝瓶姐姐自己抓的,其实事情的真相,准确说来,是红棉袄小姑娘当年给它夹了手指,一路流着眼泪跑回家,给大哥李希圣掰开螃蟹的钳子。

  裴钱看了半天,那两个小家伙,不太给面子,躲起来不见人。

  小水池是李宝瓶当年很小的时候一力打造而成,石子都是她亲自去溪水里捡来的,只捡花花绿绿好看的,一次次蚂蚁搬家,费了很大劲,先堆在墙角那边,成了一座小山,才有后来的这座水池,如今那些作为“开国功勋”的石子,大多已经褪色,没了光泽和异象,但是还有不少大小不一的石子,依旧晶莹剔透,在阳光映照下,光华流转,灵气盎然。

  林守一去了趟窑务督造衙署,故地重游,小时候他经常在这边游玩。

  林家是小镇的大族,却不在四大姓十大族之列,而且林家人也很不出名,不太喜欢与街坊邻居打交道,就像林守一父亲,就只是督造衙署品秩不高的官吏而已,在当时小镇唯一衙门当差的时候,搬迁离开骊珠洞天之前,先后辅佐过三任窑务督造官,但是好像谁都没有要提拔他的意思。

  林家迁往大骊京城,可老宅子还在,没有卖,但是只剩下了几个老仆。

  林守一对于家族,自打懂事起,就没什么大的念想。

  家族对他,似乎也是如此。

  两看相厌。

  哪怕如今林守一在书院的事迹,已经陆陆续续传入大骊,家族好像依旧无动于衷。

  林守一不觉得奇怪,父亲历来如此,只要是父亲认定的事情,旁人的言行,只要不合他的心意,便都是错的。而娘亲在父子之间,永远只会站在自己丈夫那边,看待自己儿子的眼神,从来都是冷冷清清的,就像看待一个只是帮着她留在林家的人,不是外人,也不是什么亲人,反正不像是一个娘亲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肉,客客气气,藏着疏远。

  林守一认得那些父亲当年的衙署同僚,主动拜访了他们,聊得不多,实在是没什么好聊的,而且与人热络寒暄,从来不是林守一的长项。

  据说今天的督造官大人又出门溜达去了,按照衙署胥吏的说法,不用怀疑,曹大人就是喝酒去了。

  林守一难免有些奇怪,好像无论官员还是胥吏,聊起那个他们本该小心措辞的督造官,一个比一个笑脸由心,言语随意。

  刚好于禄带着谢谢,去了那栋曹氏祖宅,当年于禄和谢谢身份各自败露后,就都被带到了这里,与那个名为崔赐的俊美少年,一起给少年容貌的国师崔瀺当奴仆。

  大骊上柱国曹氏的嫡孙,也就是如今龙泉郡的曹督造,如今就住在这边。

  今天喝酒上头了,曹大人干脆就不去衙署,在那儿他官最大,点个屁的卯。他拎着一只空酒壶,满身酒气,摇摇晃晃返回祖宅,打算眯一会儿,路上遇见了人,打招呼,称呼都不差,无论男女老幼,都很熟,见着了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还一脚轻轻踹过去,小孩子也不怕他这个当大官的,追着他狂吐口水,曹大人一边跑一边躲,街上妇人女子们见怪不怪,望向那个年轻官员,俱是笑颜。

  这位曹大人好不容易摆脱那个小王八蛋的纠缠,刚好在半路碰到了于禄和谢谢,不知是认出还是猜出的两人身份,风流倜傥醉悠悠的曹大人问于禄喝不喝酒,于禄说能喝一点,曹大人晃了晃空荡荡的酒壶,便丢了钥匙给于禄,转头跑向酒铺,于禄无可奈何,谢谢问道:“这种人真会是曹氏的未来家主?”

  于禄笑道:“这样才能是吧。”

  谢谢冷哼一声。

  相较于温文尔雅、勤于政务的袁县令,曹督造是出了名的风流人,各大龙窑,只是走马观花逛了一遍,就再也没有去过。

  倒是在小镇或是郡城两处,经常两头跑,喜欢买酒,请人喝酒,更喜欢跟人瞎扯,几乎每次露面,手里边都拎着只酒壶,唯一的差别,只是壶里有无酒水而已。小镇男人都喜欢跟这个京城来的官老爷喝酒聊天,每次曹大人一露面,就会立即围拢一大帮爱喝酒的闲汉,听着曹大人在那边说京城那边的趣事,真真假假的,谁在乎,不就是图个热闹嘛,再说了,只要喝高,曹大人经常会撂下一句,今儿酒钱我包了!

  妇人和小娘子,都喜欢这位笑容迷人的年轻官老爷。

  在小镇女子心目中的欢迎程度,不比当年那个摆算命摊子的年轻道士逊色了。

  披云山上。

  茅小冬开了口,跟林鹿书院打了声招呼,出身大隋的夫子们,才算见着了在此求学的皇子高煊。

  不然谁都不敢开这个口,不是他们自己怕惹祸上身,能够成为山崖书院的教书先生,哪个没这点担当和书生意气?他们是担心自己会连累了身在异国他乡的高煊,那位自己要求顶替哥哥来此担任质子的大隋戈阳子弟!

  茅小冬在双方见面后,这才离开。

  那位十一境的戈阳高氏老祖,并未出现。

  高煊看着那些一个个对自己作揖后,老泪纵横的大隋学问最高的老书生,原本不觉得来此有何天大委屈的年轻人,也有些眼眶湿润。

  高煊向那些白发苍苍的大隋读书人,以晚辈儒生的身份,毕恭毕敬,向前辈们作揖还礼。

  老夫子们一个个正衣襟,肃然而立,受这一礼。

  林鹿书院那座被命名为“浩然亭”的观景点,陪同高煊一起来到大骊的戈阳高氏老祖,此刻身边站着茅小冬和老蛟程水东。

  高氏老祖闲聊几句就离去。

  他在林鹿书院并未担任副山长,而是隐姓埋名,寻常的教书匠而已,书院弟子都喜欢他的讲课,因为老人会说书本和学问之外的事情,闻所未闻,例如那小说家和白纸福地的光怪陆离。只是林鹿书院的大骊本土夫子,都不太喜欢这个“不务正业”的高老先生,觉得为学生们传道授业,不够严谨,太轻浮。可是书院的副山长们都未曾对此说些什么,林鹿书院的大骊教书先生,也就只能不再计较。

  浩然亭内只剩下两位来自不同书院的副山长,程水东似乎与茅小冬是旧识,言谈无忌。

  老蛟与茅小冬说了许多书院事,也聊到了落魄山陈平安,其中说到一件小事,关于让一双外乡男女住在林鹿书院的请求,不是让魏檗捎话给书院,而是亲自登门,求了他这位副山长帮忙。

  茅小冬板着脸道:“总算稍微懂了点人情世故。”

  老蛟哈哈大笑。

  在披云山之巅,一男一女登高望远,欣赏群山风光。

  正是狮子园柳清山和师刀房女冠柳伯奇。

  柳清山说道:“去过了大骊京城和宝瓶洲最北的大海之滨,我们就回去吧?我们一起回去看看父亲,也看看我大哥。”

  柳伯奇轻轻点头,有些脸红。

  按照最早的约定,返乡回家之日,就是他们俩成亲之日。

  书生柳清山,在她眼中,就是一座青山,四季常青,春山苍苍,春水漾漾。

  他饱读诗书,他忧国忧民,他待人真诚,他名士风流……没有缺点。

  可是她却是个修道之人,姿色平平,只会打打杀杀,说话不文雅,喝茶如饮酒,不会琴棋书画,没有半点柔情,好像她只有缺点。

  其实这一路相伴远游,她一直担忧,将来的那场离别,不是柳清风作为凡俗夫子,终有老死的那一天。

  而是柳清风哪天就突然厌烦了她,觉得她其实根本不值得他一直喜欢到白发苍苍。

  柳伯奇忧愁不已。

  直到去了那座落魄山,那个朱老先生一句话就点破了她的心结。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我柳伯奇是如何看待柳清山,有多喜欢柳清山,柳清山便会如何看我,就有多喜欢我。

  可是柳伯奇还想亲口确认,鼓起勇气,可事到临头,还是十分紧张,忍不住死死握住了腰间那把佩刀獍神的刀柄,转头道:“清山,我想问你一件事情,你不许觉得我傻,更不许笑话我……”

  只是不等柳伯奇继续言语,柳清山就轻轻握住了她那只握刀的手,双手捧住,微笑道:“知道在我眼中,你有多好看吗,是你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好看。”

  柳伯奇微微低头,睫毛微颤。

  柳清山轻声道:“怪我,早该告诉你的。如果不是朱老先生提醒,惊醒梦中人,我可能要更晚一些,可能要等到回到狮子园,才会把心里话说给你听。”

  柳伯奇抬起头,打开了心结,她的眼神就再没有半点羞赧,唯有脸上微微漾开的红晕,才显露出她方才的那阵心湖涟漪。

  柳伯奇轻声道:“朱老先生竟然沦落到给陈平安看家护院,真是可惜了。”

  柳清山哑然失笑。

  便想要帮着陈平安说几句,只是没来由记起朱老先生的一番教诲。

  大是大非寸步不让,就足够了,小事上与心爱女子掰扯道理作甚?你是娶了个媳妇进门,还是当教书先生收了个弟子啊。

  柳清山顿时觉得那位朱老先生,真是高山巍巍,句句金玉良言。这次离开龙泉郡之前,一定要再与老先生讨教讨教。

  ————

  杨家铺子,既是店里伙计也是杨老头徒弟的少年,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铺子风水不好,跟银子有仇啊。

  总这样生意冷清也不是个事吧,名叫石灵山的少年就得好歹认了师父,就得做点孝敬事儿,于是自作主张,跑去跟那个在督造衙署当差的舅舅,询问能不能帮着拉拢点客人登门,结果给舅舅一顿臭骂,说那铺子和杨家如今名声臭大街了,谁敢往那边跑。

  少年灰溜溜回到铺子,结果看到师兄郑大风坐在大门口啃着一串糖葫芦,动作特别腻人恶心,若是平常,石灵山也就当没看见,可是师姐还跟郑大风聊着天呢,他立即就火冒三丈,一屁股坐在两根小板凳中间的台阶上,郑大风笑眯眯道:“灵山,在桃叶巷那边踩到狗屎啦?师兄瞧着你脸色不太好啊。”

  石灵山没好气道:“你管不着,回落魄山看你的大门去。”

  郑大风一脸慈祥地摆师兄架子,揉着少年的脑袋,一通晃荡,给少年一巴掌拍掉,郑大风啃着一颗糖葫芦,含糊不清道:“师兄如今阔气了,在落魄山那边又有了栋宅子,比东大门那边的黄泥房子,可要大多了,啥时候去做客?”

  石灵山说道:“去什么去,铺子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郑大风惋惜道:“真是可惜,新宅子有两间屋子,床都特别大,特结实,怎么打滚都不出半点声儿,本来想着邀请你和苏丫头一块去过夜的,新宅子嘛,得找人添点人气,吃顿开灶饭,喝点小酒啥的,唉,嫌路远就算了,苏丫头倒是答应了,也好,两个人两间屋子,不用挤床铺了。”

  石灵山张大嘴巴,后悔不已。

  那个被郑大风称呼为苏丫头的女子,一言不发,哪怕郑大风先前根本就没与她说这一茬,她也不反驳什么。

  方才与郑师兄询问武学疑惑,郑师兄虽然武道废了,但是见识还在,她没有半点轻视之心。

  比起尚未真正修行的桃叶巷少年,她要更早接触到诸多内幕和隐情,眼界大开,即是天地一变,自然而然就会对一间药铺生意的蝇营狗苟,浑然不上心。

  只是当她刚想询问郑师兄,先前那桩冥冥之中、让她生出微妙感应的怪事,就给石灵山打岔了。

  郑大风说道:“石灵山,愣着干什么,去拿点吃食过来,孝敬孝敬你师兄。”

  石灵山坐在师兄和师姐中间,屁股不抬。

  女子倒是去店里拿吃食了。

  郑大风一巴掌拍过去,“真是个蠢蛋,你小子就等着打光棍吧。”

  石灵山站起身,气愤道:“小心我跟你急啊。”

  郑大风揉着下巴,“苏丫头长得这般水灵,以后肯定会有很多男人争着抢着想要娶回家,唉,不知道以后哪个王八蛋有这福分,跟苏丫头大晚上过招,我这个师兄,一想到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真是有些心累。还好,苏丫头一直听我这师兄的话,想必以后挑花了眼,还是会由我这个师兄把把关,帮着一锤定音……”

  石灵山立即纠结得一塌糊涂,好像被这个师兄糊了一脸的黄泥巴。

  石灵山转头望向店里边,师姐在柜台那边,正踮起脚跟去药柜里边拿东西,铺子里边有些药材,是能直接吃的。

  师姐一踮脚,一伸腰,身姿便愈发苗条了。

  石灵山很快转过头,一屁股坐回台阶。

  师姐真名叫苏店,小名胭脂,据说师姐早年最大的梦想,就是开一家售卖胭脂水粉的小店铺,名字也是她叔叔取的,昵称也是她叔叔喊的,特别不上心。

  就在这个时候,小镇那边跑来一个背了个包裹的少年。

  郑大风一抹脸,完蛋,又碰到这个从小就没良心的崽子了。想当年,害得他在嫂子那边挨了多少的不白之冤?

  李槐跑到铺子门口,嬉皮笑脸道:“哎呦喂,这不是大风嘛,晒太阳呢,你媳妇呢,让婶婶们别躲了,赶紧出来见我,我可是听说你娶了七八个媳妇,出息了啊!”

  哪壶不开提哪壶。

  郑大风没好气道:“滚你的蛋!”

  李槐哈哈笑着跑进药铺,直接往后院去,嚷嚷道:“杨老儿,杨老儿,你猜我给你带来了啥?!”

  坐在后院的杨老头抬起头,望向李槐。

  李槐先摘下那个包裹,竟是直接跑入那个郑大风、苏店和石灵山都视为禁地的正屋,随手往杨老头的床铺上一甩,这才离了屋子,跑到杨老头身边,从袖子里取出一只罐子,“大隋京城百年铺子购买的上等烟草!足足八钱银子一两,服不服气?!就问你怕不怕吧。以后抽旱烟的时候,可得念我的好,我爹我娘我姐,也不能忘了!

  少年递过了那罐烟草,他抬起双手,伸出八根手指头,晃了晃。

  郑大风搬了板凳来到后院坐下,看好戏。

  石灵山也跟着,好奇这个家伙是从哪里蹦出来的,怎么没大没小,跟郑大风随便也就罢了,怎的连自己师父都毫无尊重。

  苏店犹豫了一下,也站在竹帘子那边。

  杨老头皱巴巴的沧桑脸庞,破天荒挤出一丝笑意,嘴上依旧没什么好话,“烟草留下,人滚一边待着去。小崽儿,岁数不大,倒是不穿开裆裤了?不嫌拉屎撒尿麻烦?”

  李槐屁颠屁颠绕到老头子身后,一巴掌拍在杨老头的后脑勺上,“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有本事当我娘亲的面儿,说这些遭雷劈的混账话?找削不是?”

  杨老头竟是也不生气,只是在那儿娴熟装了烟草,开始吞云吐雾,然后脸色阴沉,呸了一口,骂道:“回头砸那家铺子的招牌去,什么破烂货色,不值那个价儿。”

  李槐哈哈大笑道:“那可不敢,八钱银子一两的镇店之宝,我可买不起,还在人家铺子那边摆着呢,我倒是想买,人家不卖啊。我就量力而行,给你买了便宜些的,礼轻情意重嘛,带着这些烟草,我这都走了多远的路了?杨老儿你一个喜欢趴窝不动的家伙,哪里晓得那千山万水,到底有多远?杨老儿,真不是我说你,趁着还有点气力,多出去走走,别整天待这儿,万一出了门,就瞅见了对眼的老妪,那可了不得,干柴烈火的,我还不得喝你的喜酒?”

  杨老头瞥了眼李槐,正要开口骂人。

  李槐双手捂住耳朵,摇头晃脑,“杨老王八爱念经,李槐大爷不听不听。”

  这一幕,看得郑大风眼皮子和嘴角一起颤。

  实在是太多年没领教嫂子的骂声和李槐的满地乱撒尿了。

  苏店和石灵山更是心肝颤,少年还咽了咽口水。不知道这个虎了吧唧的儒衫少年,到底是何方神圣。

  毕竟石灵山如今只知道小镇这边,就只有郑大风这么个吊儿郎当的师兄,至于李二,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但是这个来历不明的儒衫少年,是真敢讲啊。

  石灵山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份胆识。

  这还是石灵山岁数小,没见过当年药铺的光景,不然更觉得匪夷所思。

  当年李二还在药铺当伙计的时候,李槐就喜欢背着娘亲,一个人来这边疯玩,一磕碰就撒泼打滚,满身泥污,回去后只要给他娘亲瞅见,多半是要心疼得不行,既心疼衣服,更心疼灰不溜秋的儿子,就要带着儿子来这边骂街,骂天骂地,没她骂不出口的。这都不算什么,李槐穿开裆裤那会儿,一天到晚憋不住尿,就在药铺后院杨老头的山头这边,各处洒水。

  连李二这么个八杆子打不出个屁的闷葫芦,都觉得真是对不住师父,开口与师父道了几次歉。只不过杨老头从来没计较罢了,李二也就随着去了。杨老头最多就是拿着烟杆敲打一下那个小王八蛋的小鸡崽儿。李槐倒也奇怪,自己摔跤什么的,哭得山崩地裂,给杨老头骂了或是拿烟杆“打”了,偏偏不记仇,还喜欢傻乐呵,当然把自己折腾累了后,才会安静下来,自己去搬根小板凳,坐在一旁,托着腮帮,看着杨老头在那边吞云吐雾,一看能看大半天。

  李槐蹲在杨老头身边,在老人耳边低声道:“杨老儿,有没有啥值钱的传家宝,送我几件?反正你也不像是打算娶妻生子的,可不就是留给我的,早给晚给,不都一样?”

  杨老头摇摇头,“留给你的,有倒是有几样,但是以后再说。”

  李槐唉声叹气道:“可别太晚啊,天晓得我姐哪天就要结婚成亲了,咱家穷,说不定就要给我姐未来婆家瞧不起,我可是都靠你撑场面了。”

  杨老头扯了扯嘴角。

  李槐突然转过头,“杨老儿,以后少抽点吧,一大把年纪了,也不晓得注意身体,多吃清淡的,多出门走走,成天闷在这儿等死啊,我看你这副身子骨,挺硬朗啊,爬个山采个药,也没问题啊。行了,跟你聊天最没劲,走了,包裹里边,都是新买的衣衫、布鞋,记得自己换上。”

  李槐说走就走。

  当然没忘记骂了一句郑大风,再就是与石灵山和苏店笑着告辞一声。

  亲疏远近,显而易见,反着来就是了。

  ————

  古寺距离梳水国剑水山庄,大概是七百里山路。

  当年是徒步而行,自然走得慢,只是当陈平安御剑远游,就很快了。

  没有直去山庄,甚至不是那座繁华小镇外,相距还有百余里,陈平安便御剑落在了一座高山之上,先前俯瞰山河,依稀看出一些端倪,不单单是山清水秀,有云雾轻灵,如面纱笼罩住其中一座山峰。当陈平安刚刚落在山巅,收剑入鞘,就有一位应该是一方土地的神祇现身,作揖拜见陈平安,口呼仙师。

  陈平安摘了斗笠,赶紧抱拳还礼,笑道:“我只是路过,土地爷无需如此。”

  在龙泉郡家乡那边的习俗,亲人死后上山选墓开山破土,需要先以石头压纸钱,搁放在山上某些特定位置,相当于与土地公租借山头,到出殡抬棺入土,沿途都会抛洒纸钱,按照当年老人的说法,这是通过土地老爷,为亲人买路钱引行,以便顺顺利利通过鬼门关和走过黄泉路。

  陈平安对于此事,极为记忆深刻。只不过第一次离开小镇,遇到的土地公,是当时还被“拘押”在棋墩山的魏檗,那会儿陈平安其实失落了很久。

  当下,那位中年男子模样的土地公不敢多逗留,神色恭敬,寒暄几句后,这位负责一方山脉土地就要告辞离去。

  委实是因为对方分明是一位剑仙,小小土地,攀附不起。如果只是一位中五境修士,他自然不愿错过。

  陈平安拿出一壶乌啼酒,递给那位有些拘谨的土地老爷,“这壶酒,就当是我冒昧拜访山头的见面礼了。”

  那位都没有资格将名讳载入梳水国山水谱牒的末流神灵,顿时惶惶恐恐,赶紧上前,弓腰接过了那壶仙家酿酒,光是掂量了一下酒瓶,就知道不是人间俗物。

  陈平安摘下养剑葫,喝着古宅老嬷嬷自酿的土烧,问道:“土地爷,我此行去往剑水山庄拜访朋友,不知道这十年来,庄子近况如何?”

  土地公小心酝酿,不求有功但求无错,缓缓道:“回禀仙师,剑水山庄如今不再是梳水国第一大门派了,而是换成了刀法宗师王毅然的横刀山庄,此人虽是宋老剑圣的晚辈,却隐约成了梳水国内的武林盟主,按照当下江湖上的说法,就只差王毅然跟宋老剑圣打一架了。一来王毅然成功破境,真正成为第一流的大宗师,刀法已经出神入化。二来王毅然之女,嫁给了梳水国的豪阀之子,再就是横刀山庄在大骊铁骑南下的时候,最早投靠。反观我们剑水山庄,更有江湖风骨,不愿依附谁,声势上,就渐渐落了下风……”

  说到这里,土地公犹豫了一下,似乎有难言之隐。

  陈平安说道:“土地爷但说无妨。”

  那男子压低嗓音说道:“朝廷那边,打算让剑水山庄搬一搬,要在那边建造一座五岳之下、规格最高的山神庙,听说是大将军楚濠想要促成此事。”

  陈平安喝了口酒,笑道:“就是那个在兵法上,跟大骊藩王认祖归宗的楚濠,楚大将军?”

  王毅然也好,楚濠也罢,都是熟人。

  王毅然人不差,虽然女儿王珊瑚远远不如他,但是王毅然当年在那场风波中的言行举止,其实当得起豪杰二字。

  至于当年与宋老前辈并肩作战,在沙场上与对方分过生死的楚濠,陈平安不至于去寻什么仇,沙场和江湖,恩怨都在两处了。

  不过这会儿言语提及,陈平安自然不会客气。

  土地公嘿嘿一笑,言多必失,自己的意思到了就行,他毕竟还是梳水国的小小土地,楚濠却是如今梳水国朝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当然要刨去那拨“梳水国太上皇”的大骊驻守文官。

  陈平安戴上斗笠,别好养剑葫,再次抱拳致谢。

  土地公赶紧捧着那壶酒弯腰,“仙师大礼,小神惶恐。”

  陈平安御剑离开这座山头。

  土地公压下心中惊惧,疑惑道:“宋雨烧终究不过一介武夫,如何能够结识这般剑仙?”

  在与剑水山庄毗邻的小镇外,一座僻静小山头,陈平安收剑入鞘,下了山,走到官道上,缓缓而行。

  过了小镇,来到剑水山庄大门外。

  陈平安摘下斗笠,与山庄一位上了岁数的门房老人笑道:“劳烦告诉一声宋老剑圣,就说陈平安请他吃火锅来了。”

  老门房犹豫了一下,看了眼年轻人,背剑挂酒壶,应该也是位江湖中人,只不过面生,名字也没听过,应该不是庄子的故人朋友,而且会在这个时候拜访庄子,实在不巧,更不应该,所以老人歉意道:“这位公子,我们庄子最近不见客,公子还是回了吧。”

  陈平安只好解释自己与宋老前辈,真是朋友,当年还在庄子住过一段时间,就在那座山水亭的瀑布那边,练过拳。

  剑水山庄规矩重,老门房守着一亩三分地,不爱打听事儿,加上先前陈平安在瀑布练拳,宋雨烧当时就将山水亭那边,列为了禁地,所以老门房还真没听说过陈平安,关键是老人自认虽然年纪大了,可是眼力好,记性更不差,若是见过了几眼的江湖朋友,都能记住。眼前这个年轻人,老门房是真认不出,没见过!

  所以老门房悄悄挪步,刚好挡住侧门,免得这个嘴上言语不太牢靠的江湖晚辈,硬闯进去,如今庄子可不太平,外患大得吓人。不过老门房相信这次,还会跟上次朝廷大军压境差不多,只要老庄主在,总能逢凶化吉。

  但是内心深处,其实老人还是忧虑重重,毕竟就喜欢跟庄子较劲的楚濠,不但升了官,而且相较当年还只是个寻常边关出身的武将,如今已是权倾朝野,再就是那个迅猛崛起的横刀山庄,本来该是剑水山庄的朋友才对,可江湖便是如此无奈,都喜欢争个第一,那个松溪国青竹剑仙苏琅,一举击杀古榆国剑法宗师林孤山,那把被苏琅悬佩在腰间的神兵“绿珠”,就是明证,如今苏琅自恃剑术已经登峰造极,便要与老庄主在剑术上争第一,而王毅然则要与老庄主争个梳水国武学第一人,至于两个庄子,相当于两个门派之间,也是如此。

  可即便是自家庄子,上上下下,都不好说那青竹剑仙苏琅,还有横刀山庄的王毅然,就是什么坏人。

  反正已经到了剑水山庄大门口,陈平安就没那么急了,耐着性子,与老门房磨嘴皮子。

  一来二去,老门房大概是确认这个江湖后生,除了喜欢说些不着边际的糊弄人言语之外,其实不是什么坏人,就堵住门口,跟对方攀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过老人有些腹诽,这个年轻人,没啥伶俐劲儿,跟自己聊了半天,拿着酒壶喝了好多口酒,也没问自己要不要喝,哪怕是客气一下都不会,他又不会真喝他一口酒,如今他还守着门当着差,自然不可以喝酒。再说了,自己庄子酿造的酒水,好得很,还贪你那破酒壶里边的酒水?闻着就不咋地。可喝不喝是一回事,你这年轻人问不问,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嘛。

  陈平安当然也有苦衷,养剑葫只是施展了障眼法,老人一接手就会露出马脚,他陈平安总不能从咫尺物中“凭空变出”一壶乌啼酒来,何况也是真不舍得,双方无亲无故的,哪有逢人就送仙家酒酿喝的道理,他陈平安的抠门吝啬,那可是在江湖上小有名气的。

  老门房闲来无事,便一边嫌弃年轻人不上道,一边顺着对方的言语,跟对方说了些整座梳水国都知道的事情。

  庙堂上,楚濠已经放出话来,若是一月之内剑水山庄再不搬迁出此地,后果自负。

  而王毅然,还算厚道,没有来山庄这边闹事,只是即将举办武林大会,邀请各方豪杰去横刀山庄做客,共襄盛举。

  至于那个青竹剑仙苏琅,最近就会来此“问剑”于老庄主,来者不善啊,若是真没有几分把握,哪敢在这种事情上儿戏。

  老门房还说已经明明拒绝了苏琅的挑战,可是那青竹剑仙还算年轻气盛,放话给梳水国江湖,说他是一定要走一遭剑水山庄的。

  陈平安听过之后,沉默不语。

  他与那个苏琅,曾经有过两次厮杀,只是最后苏琅不知为何临阵倒戈,反过来一剑削掉了本该是盟友的林孤山头颅。

  老门房感慨道:“你这个外乡后生,现在知道我为何不让你进门了吧,若是平时,也就让你进去了,我们剑水山庄,不差几壶待客的好酒,只是这会儿可不是以往的太平日子,天晓得小镇那边有无朝廷谍子盯着,你这一走进门,再走出门,可就说不清楚了,年轻人,你好好想一想,为了点江湖虚名,惹祸上身,值当吗?何苦来哉,还是走吧。”

  陈平安突然转头望向门内,老门房便跟着转头,以为是府上什么人来门口这边了。

  结果也没个人影。

  等到老门房收回视线,那个年轻人已经向他递过一壶酒,笑道:“老先生是老江湖,就凭这番好心言语,就该收下这壶酒。”

  老人正疑惑为何年轻人有那么个探望视线,便没有多想什么,心想这后生还算有点混江湖的资质,不然愣头愣脑的,武功好,人品好,也未必能混出个大名堂啊。老人仍是摇头道:“拿了你的酒,又拦着你大半天了不让进门,我岂不是亏心,算了,看你也不是手头宽裕的,自个儿留着吧,再说了,我是门房,这会儿不能喝酒。”

  陈平安揭开泥封,晃了晃,“真不喝?”

  老门房一闻,心动,却没有去接,酒再好,不合规矩,何况人心隔肚皮,也不敢接。

  但是那个年轻人突然戴上了斗笠,一下子将酒壶塞给他,转身走了台阶,笑道:“好像有人要来,多半是我这样的,我去替老先生去打声招呼,要他不用来庄子沽名钓誉了。”

  老门房捧着酒壶,举目望去,目力所及,道路之上,并无人影。

  而那个年轻人依旧缓缓远去。

  老门房哭笑不得,到底还是个年轻人,脸皮薄,吃过了闭门羹,然后就找了这么个蹩脚理由,给自己台阶下?

  老人叹了口气,有些于心不忍。

  可是人在江湖,就是如此,原本还打算告诉那个假装自己是剑客的年轻人一句,等到庄子风平浪静了,再来登门,自己肯定不拦着了。

  只是犹豫之后,老门房还是把那些言语咽回肚子。

  年轻人出门走江湖,碰碰壁不是坏事。

  ————

  靠近剑水山庄的那座热闹小镇,一座客栈的天字号雅间内,一位真实年纪早已不惑之年,却越来越面如冠玉的“年轻人”,十年前面相仿佛而立之年,如今更是如同弱冠之龄的公子哥。

  他盘腿坐在一张蒲团上,正在动作极为细致地擦拭一把出鞘长剑,剑鞘横放在膝,篆文为“绿珠”二字,曾是古榆国第一剑客林孤山的心爱佩剑,当年林孤山被斩去头颅后,这把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就成了他的佩剑。

  此人腰间,还悬挂着一截光泽幽莹的青竹,长两尺六寸,与剑等长。

  在一位头戴斗笠背负长剑的青衫剑客离开小镇的时候。

  与这位低头细心擦剑之人,一路随行离开松溪国来到这座小镇的貌美女子,就脚步轻盈,来到门外,敲响了屋门,她既是剑侍,又是弟子,柔声道:“师父,终于有人拜访剑水山庄了。”

  既是师徒也是主仆的二人,来此已经将近一旬光阴,男子吩咐她,等到哪天有谁去往那座门可罗雀的剑水山庄,就是自己的出剑之时。

  她这些天就一直在小镇最高处,等待那个人的出现。

  她都等着有些烦了,因为她无比相信,师父此次问剑于宋雨烧,一战之后,必然会扬名于梳水、松溪、彩衣诸国!

  只是苦等将近一旬,始终没有一个江湖人去往剑水山庄。

  屋内男子微笑道:“很好。”

  那位女子剑侍退下。

  掠上一座屋脊翘檐,心情激动,等待师父的问剑和出剑。

  那一剑,必然是冠绝江湖的绝世风采!

  因为屋内那个男人,是青竹剑仙苏琅!

  苏琅在屋内没有急于起身,依旧低着头,擦拭那把“绿珠”剑。

  擦拭剑锋,本就是在养育剑意,不断积蓄剑意。

  女子剑侍只觉得度日如年,看一看剑水山庄,生怕那个宋雨烧突然跑路了,再看一看客栈那边,希冀着师父的身影赶紧出现。

  终于,重新换上了一袭青绿长袍的青竹剑仙苏琅,走出了客栈大门,站在那条可以直通剑水山庄的熙攘大街中央。

  腰间悬佩那一截彰显其超然身份的青竹,苏琅手持绿珠。

  大街之上,剑气充沛如潮水汹汹。

  大街行人吓得纷纷作鸟兽散。

  然后不知是谁率先喊出青竹剑仙的名号,接下来一惊一乍的言语,此起彼伏。

  然后就是无数好事之徒,或者登楼,或是学那位苏琅的剑侍,爬上屋顶观战。其中有些神色严肃的男女,在小镇位置各异,相较于那些闹哄哄一个个面红耳赤的看客,更加沉默,他们便是梳水国安插在此处的谍子和死士。

  女子站在视野最为开阔的屋脊翘檐上,冷笑不已。

  苏琅开始向前跨出第一步。

  剑气纵横四面八方。

  第二步,一步便跨出一丈。

  一些不知和死还留在大街两侧路人,开始感到窒息,纷纷躲入铺子,才稍稍能够呼吸。

  当这位名震数国的江湖大剑仙跨出第三步,一步就是数丈之远。

  那些被楚大将军安插在小镇的谍子死士,即便远远旁观,内心亦是震撼不已,天底下竟有如此凌厉的剑气。

  苏琅第四步,刚好离开小镇牌楼。

  一身剑意与气势,已经攀升到毕生武学的巅峰。

  可就在此时,苏琅竟然停步了。

  远处走来一位头戴斗笠的青山剑客。

  苏琅之所以停步,没有顺势去往剑水山庄,问剑宋雨烧。

  就在于眼前这个突兀出现的不速之客,因为此人的出现,有过一刹那,刚好是苏琅要拔出手中绿珠的瞬间,让苏琅原本自认无瑕心境和圆满气势,好像出现了一丝尘垢和凝滞。

  所以苏琅选择停步不前。

  但是任由那人“一步”就来到自己身前。

  苏琅从来不惧与人近身厮杀,尤其对方如果是山上修士,更好。

  那个斗笠客瞧着很年轻。

  “听说你要问剑?”

  那人开口问道:“可宋老前辈不是已经明明拒绝你的比试了吗?对于宋老前辈这样的江湖前辈而言,已经意义很大,你还要得寸进尺?”

  苏琅觉得这些个幼稚问题,一个比一个可笑,不该是一个能够暂时阻挡自己前行的人物,会问出来的。

  那人犹豫了一下,“是不是只要有个理由,不管对不对,就可以随心所欲行事?”

  苏琅微笑道:“那你也找一个?”

  那人竟然真在想了,然后扶了扶斗笠,笑道:“想好了,你耽误我请宋老前辈吃火锅了。”

  苏琅已经重归圆满无垢的剑心境界,缓缓道:“那你试试看,能否挡住我出剑。”

  一拳过后。

  都没能让陈平安使出一张缩地方寸符。

  那位鼎鼎大名的青竹剑仙,笔直一线,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摔在了他先前走出的小镇客栈那边。

  陈平安看也不看那边,转身走回剑水山庄,自言自语道:“应该是刚刚到的七境?难怪跟纸糊似的。”

  重新回去剑水山庄那边。

  老门房一头雾水,因为不但老庄主出现了,少庄主和夫人也来了。

  人人神情凝重。

  难道是那个青竹剑仙露面了?

  可是老门房只看到那个去而复返的青衫剑客,老人乐了,哎呦,这小子脸皮挺厚啊,算了,看在那壶好酒的份上,不与这后生计较。再者,混江湖,有些时候,脸皮厚也有厚的好处。

  老门房视野中,那个身形不断靠近大门的年轻人,一路小跑,已经开始遥遥招手,“宋老前辈,吃不吃火锅?”

  老门房抹了把脸,年轻人,这就有些太不要脸了吧?